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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 更新时间:2008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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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必须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契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通过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思路、新途径,谋求新突破,为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速鹰潭超常发展进程,打造经济“小巨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近年来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效
    一是围绕实施“三三工程”,加大对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去年我市以实施“三个结合、三个帮扶、三个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三三工程”,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四大一新”进程、打造独具鹰潭特色经济“小巨人”的目标上来,取得明显成效。实施“三个结合”,使组织工作更好地紧贴上级部署、紧贴市委中心工作来开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三个帮扶”,从市直单位选派了26名优秀县级后备干部,挂点帮扶市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了“培养干部、发展经济、促进党建”三方共赢,这个做法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实施“三个保障”,从市直单位和“三支一扶”毕业生中选拔63名年轻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安排到村(居)支部岗位工作,同时对1874个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政治理论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了基层党务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围绕推进“阳光党委”建设,加大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建设“阳关党委”的决定,在推进“阳光选拔”上,做到选人用人更加公平、公正,提高了公信度。在2006年公开选拔11名县级领导干部基础上,2007年连续开展了三次公选干部工作,三次公开选拔出的人员,社会认知度高、群众公认度高,公选工作结束后,未收到一个针对公选工作的举报反映。
    三是围绕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考录制度。凡是进入公务员队伍就要通过考试的“凡进必考”制度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近年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凡是补充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一律实行职位竞争考试,确保了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落到实处。
    四是围绕建立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强化了干部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征求意见、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制度,及时督查换届选举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尽管如此,目前我市干部人事制度仍然存在许多瓶颈制约,干部人事制度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许多不完全适应的地方。如何进一步解决好选人用人上的弊端,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如何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问责制、政绩考核制;如何推进干部有序交流,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等等,值得我们进一步认真思考和探索。
    二、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1、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着力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有新突破。
    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是组织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迫切要求。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一课题,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创新改革措施,努力取得新的突破。一是要扩大干部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一方面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来办事,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程序、改进方法,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在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等已有制度和办法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民主的渠道,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二是要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近年来,我市加大了“阳关选拔”力度,实行了县级领导干部岗位面向社会的公开选拔,各地也不断创新了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今后应进一步通过“自我荐才、赛场比才、群众举才、伯乐相才”这个平台,大力引导干部比能力、比德才、比贡献,营造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人才选拔环境,实现由“伯乐相马”的“相马”机制向“赛场选马”的“赛马”机制转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转变;由封闭式、神秘化的组织“内部操作”模式向透明化、公开化的“阳光操作”模式转变,让那些真正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脱颖而出,找到施展才华、为民服务的舞台。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干部任前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用人行为。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违纪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违规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察制度,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干部等严重违规用人行为。
    2、完善干部人事考评机制,在建立机关日常考核、目标管理、社会评议“三位一体”的考核评比体制上有新突破。
    机关考核评比工作,关键在于让人民评判,让实绩说话。将社会评议纳入机关考核,通过社会各界代表对市级机关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可以充分体现对党和政府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相一致的原则。建议全面实施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机制,采取日常考核、目标管理、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机关部门进行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评比。
    ——在日常考核方面,重点考核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措施,特别是优化政务环境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和部门(单位)承担任务的推进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社会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和企业、群众投诉的处理情况等。由相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举报投诉查处、督办反馈等途径,跟踪督查各部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评价各部门的工作绩效。
    ——在目标管理方面,由相关部门重点考评工作目标的制定、完成情况和职能履行情况。既纵向比较本系统内各单项目标完成情况在全省的位次,又横向比较在全市所有考评单位中的位次,着重评比工作成绩对全市社会经济的实际贡献率。
    ——在社会评议方面,建立社会评议人员库,从不同层面随机抽取一定数量评议人员,包括市领导、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机关各部门代表、各类企事业单位代表,老干部代表,新闻媒体、街道乡镇和市民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对市级机关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即部门的精神状态、工作效能、优质服务、勤政廉政、执行法规等方面进行测评。对社会各界评议中代表提出的文字意见,“原汁原味”地反馈给相关部门。
    3、完善干部责任追究机制,在建立部门责任、部门领导和科室岗位“三位一体”责任体系上有新突破。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行政执行力,建议建立健全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部门领导问责制和部门科室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形成与之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和行政监督链条,使得各个部门、岗位的目标和任务得以明确,责任得以细化、量化,重点解决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重叠的问题。
    ——在全市整体层面建立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向社会各界公布本部门本年度的责任书,就重大公共政策、重要工作事项以及重大问题向社会作出的解释和说明,重点公布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建立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既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部门责任意识,又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各政府部门自主制定本部门的责任白皮书,重点公布与鹰潭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本部门当前的形势及存在问题、上一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本部门工作职责、拟推行的公共政策、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和为完成工作目标而制定的保障措施等。各部门制定的白皮书草案应报市政府审查,审查通过后可以通过政府公告白皮书专刊、在报纸等传媒上公告和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刊登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每年年终由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白皮书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评价考察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完成情况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对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的,可以按照问责制的相关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在部门领导层面推行部门领导问责制。在今年国务院第一次廉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要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为一进步建设责任型政府,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建议尽快在全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紧密结合全省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工程、政务环境等“六大考评体系”标准,针对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上级机关的决策和部署方面、在行政管理方面和在内部管理方面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情形进行问责。
    ——在部门内部层面建立科室岗位责任制。由各单位按照“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细化量化”和“责任到人,便于考核”的原则,在本单位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各科室责任书,对本单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在科室责任书的基础上,设定岗位责任书,对在岗的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出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室考核和岗位考核两级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对科室和岗位人员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作为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的依据。对不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或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由有关单位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4、完善干部交流机制,在建立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机制上有新突破。
    机关中层干部是机关中间层次,却是关键层次。中层干部强不强、工作实不实、操作能不能到位,直接关系着机关工作的效能和水平。如果能实现中层干部经常性跨部门交流,通过多岗位摔打,多环境历练,多渠道培养,可以为中层干部开辟拓宽视野的新通道,创造增长才干的新机会,搭建提高素质的新平台。为此,建议建立健全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机制,逐步实现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良性机制,为实现鹰潭社会经济超常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撑。
    ——重点推动中层以下干部跨部门交流。重点交流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县级后备干部、科级干部、优秀年轻公务员,执法执纪、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岗位的干部。在同一科室同一领导职位上任正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6年的中层干部也应重点交流。
    ——建立双向选择的干部交流机制。充分尊重部门和交流干部的意愿,发挥部门和干部两个主体作用,激发参与交流干部的内在动力。在组织统一调配前,可以首先听取交流单位和交流干部本人的意见,让他们自主选择,努力做到人岗相适。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组织部门也可根据岗位的特点和个人的特长,积极推荐干部,尽量做到人岗相适、才尽其用。
    ——建立跟踪管理制度。为参加跨部门交流的干部建立专项培养档案,实行跟踪培养、择优使用,对在新岗位上业绩突出、条件成熟的,优先提拔任用。
    5、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招考录用机制,在面向全国选拔一批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上有新突破。
    市县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往往没有在乡镇基层岗位上接受磨练,缺少和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机会,容易在工作中出现闭门造车、纸上谈兵的弊病。而直接以乡镇名义招收的公务员,由于乡镇物质条件较差,缺乏优惠政策,没有明确的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难以吸引优秀大学生报考。省内外兄弟市的以往经验表明,选拔生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方法。通过面向全国选拔优秀大学生,有利于建设一支文化水平高、思想观念新、具有现代发展理念和专业水平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有利于培养储备一批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为此,建议在未来三年面向全国选拔一定数量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除工作特殊需要、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市、县直机关上不再拿出岗位直接考录公务员,机关单位若需补充公务员,从选拔生中选调。
    ——专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选拔对象应限于列入普通高等院校统招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及历届优秀毕业生,应当要求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功底和实际工作能力;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对选拔生中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乡镇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于非江西省籍选录生,允许其有一次探亲假。其父母或配偶来鹰潭探亲,每年可报销其一人两次陆上交通往返路费。住房由乡镇负责安排,如乡镇无住房需要租房的,可以由所在乡镇负责支付房租费。
    ——在人事政策上“高看一眼”。选拔生由市、县重点加以培养、管理,其中优秀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大胆选拔使用。选拔生分配到乡镇工作后,经一定年限后,经考核考察优秀、具备相应素质要求的可选拔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特别优秀的选录生,可以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可以破格提拔。在选拔、调整乡镇领导班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选拔生。
                                   (课题组成员:祝春明、黄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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