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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为本创新方式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 更新时间:2008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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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市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创新选人用人方式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干部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超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一、在选人用人导向上注重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氛围
    这几年,我们始终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推进 “四大一新”发展战略,打造独具鹰潭特色的经济“小巨人”发展目标选准用好干部,对那些在艰苦环境中默默无闻工作的干部“高看一眼”,对在基层一线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厚爱一分”,把那些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进各级领导班子中来,让他们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
    1、注重德才表现,突出实绩用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牢牢确立“围绕发展选干部,选好干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发展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最大的政治、永恒的主题,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真正做到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会干事的有位子。去年以来,在结合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考核的同时,及时地把群众反映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据统计,新一届市委常委会共研究干部14次,提拔干部101名,其中98%的干部都是单位民主推荐和测评排位第一,并在本单位、本行业或者重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他们在群众中口碑好,业绩比较优秀。各级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都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选人用人的最高标准,把那些让党组织放心、让群众放心的干部选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来,形成了干部凝聚党心,鼓舞人心、推动事业发展的喜人局面。
    2、注重群众公认,突出能力用干部。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大公开选拔干部力度。去年,我们先后拿出了4个重要岗位的正县级职位,6个副县级职位,进行了三次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为促进市一中教育事业的更好发展,在公推公选市一中校长工作中,我们把报名的范围扩大到周边地市,从而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同时,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中,把决定权交给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一中全体教职员工,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选择好自己的领导人。在公推4个正县级职位时,我们充分发挥“两个代表、一委员”的作用,对报名的副县级干部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根据市委对干部的年龄文化结构要求及任职条件,按照参评人员平时对干部所掌握和了解的情况以及述职述廉情况来推荐自己心目中可以信赖的干部,从而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认可,体现了民意,社会反响较好,群众认可度较高。
    3、注重实践锻炼,突出基层锤炼干部。把干部送到基层一线,让干部零距离地接触群众,直接面对各种矛盾和问题,切身感受群众的疾苦和艰辛,提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处理实际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是我们近两年培养选拔干部的一种重要方式。先后采取了“四个一批”:即选派了一批年轻优秀的干部到市工业园区挂职锻炼;一批进社区开展联建共创;一批到重点工程帮助工作;一批到农村挂点帮扶。这些干部到基层后,通过实践锻炼,增长了才干,建了功、立了业。如从市直机关选派的26名县级后备干部到市工业园区企业挂职后,充分发挥了他们人员熟、信息灵、懂政策、熟悉党建工作等优势,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服务,取得了服务企业发展、促进企业党建、锻炼干部能力的“三赢”效果,并先后受到两任省委书记(孟建柱、苏荣)以及省长吴新雄,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弘强同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通过积极营造氛围,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为鹰潭的经济社会超常发展注入了活力。据统计,去年我市的财政总收入达到28个亿,同比增长了47%,增幅在全省排位第二。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全省第一,人均财力比全省人均财力高出1100元,为2500元,名列全省第三。今年还有望突破40个亿,不仅人均财力排位全省领先,而且总财力也将赶超一些先进地市;我市的工业销售总收入在市第六次党代会前为400多亿元。六届一次党代会上,市委提出决战工业1000亿的口号,仅去年一年的时间,工业销售总收入已经达到了780多亿,增长70%多,今年还将突破1000亿,六届党代会提出的十一五年奋斗目标,有望提前2年实现。全市3个工业园区,已有2个跻身全省超十强园区之列,其中市工业园区今年可望突破200亿元大关。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利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英明决策,更与各级党委(党组)围绕大局选贤任能密切相关。
    二、在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上注重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能不能得到群众公认,选拔的干部群众是否满意,干部工作有没有生机和活动,扩大民主是关键。为此,我们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公信度和满意度的关键环节,不断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增强。
    1、积极探索干部提名推荐方式的创新。干部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环节,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就是要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确保提名人选得到群众公认,这是打破选人“小圈子”、扩大选人视野的最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在初始提名权问题上始终坚持做到“两尊重两结合”,即:在调整提拔、重用县(市、区)委及市委各部、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干部时,尊重党委(党组)的意见,尊重分管市级领导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平常考核情况,结合后备干部情况,由组织部门提出初始人选,向书记、副书记沟通后,再上常委会研究讨论。从而做到用人上不搞“内定”和“小圈子”,真正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2007年县、乡两级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时,我们通过实行“四公开”(即:公开省、市委有关换届精神、公开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公开班子结构性要求、公开选拔干部程序)、“二次推荐”和差额考核,较好地实现了市、县两级党委提名的换届候选人以全票或高票当选,实现了组织意图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愿的完美结合。
    2、不断推进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重要的是根据部门和单位的不同性质,不同职能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增强干部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系统性。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全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研究制定了《鹰潭市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年度考核试行办法》,《办法》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内容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的主要指标,体现了不同班子和不同层次干部的不同特点。在评价标准上,既看发展的现状数值,又比较历史状况,既重显绩又重潜绩,并把施政成本概念引入了政绩指标。在分类设置考核目标方面,针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工作职责不同,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考核指标,增强了考核的可比性和可操作性。前不久,市委及组织部门又下发了《关于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考评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将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范围扩大到上至党的十七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下至各县(市、区)四套班子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了测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了评价结果的公信度。
     3、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民主决策机制。决定任用干部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最后一个关口,也是保证选准人、用好人的最关键环节。把好干部任用决策关口,关键在于扩大民主,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两年来,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在干部任用决策上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中广纳与会人员意见,最后形成决定。市委还按照建设“阳光党委”和“打基础、立规矩”的要求,对干部任用决定机制进一步进行了规范。一是任职人选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获得群众认可,经考察符合任职要求,并征求拟任职单位纪委、政法委、计生委等部门和分管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在常委会研究;二是开会研究用人事项时,班子成员先逐个就任职人选进行讨论,发表意见,最后表决通过;三是决定县(市、区)党政正职等重要干部人选时,由常委会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决定。
    三、在干部监督方式上注重强化监督效果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水平,增强群众满意率和公信度的重要手段。对此,我们始终把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和战略部署谋划干部监督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干部监督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有机结合。
    1、加强任前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当前,一些地方之所以发生“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现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任前监督不力。在这一点上,我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同时,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防范于未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建立了选人用人有关责任追究制度。下发了《关于规范党委(党组)推荐干部程序的通知》,规定下级党组织向市委和市委组织部推荐干部,必须呈报专题书面材料,并详细说明被推荐干部个人素质和本级组织的考察情况、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原始记录等。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必须写出署名材料,以示负责。为使干部考察真实有效,我们还实行了干部考察责任制,要求考察人员要本着对组织、对事业、对干部、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特别是注意听取少数人的意见,严防考察失真失实;二是规范了各级组织部门内部干部工作程序。制定了干部选拔从初始提名到决定任免的一整套流程操作图和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程序进行,并运用其检查工作中是否有程序的缺失。三是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公示制、干部任前审计责任制,实行干部任职公示以及试用期等制度,做到监督关口前移,有效地防止了干部选拔任用偏差和失误现象的发生。
    2、强化工作纪律,规范干部选任行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纪律,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多年来,特别是近两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按干部任用职数配备选拔任用干部,在市本级干部任用方面始终保持了一定空缺职位,坚决做到不超职数配备干部。市委研究干部每次都能做到了适时、适量稳步推进,在干部出现空缺时,如果一时没有合适人选,做到宁缺勿滥。同时,在工作中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干部拉票贿选。市委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保持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之风,严禁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发生。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大对信访举报的查核力度。去年11月份,市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严肃查处了我市一起(县、市、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对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全市反响较大,教育深刻,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3、搞好监督检查,提高选人用人水平。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存在问题的通报整改力度,是防止和纠正违规用人的重要手段。去年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各级党委、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开展了巡视督查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干部自觉执行换届有关组织人事纪律,营造了良好的换届环境,保证了县、乡换届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们逐步完善了领导干部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今年,在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方面,我们根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增加了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执行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谈话内容。纪检部门还加大了对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对一般性的财务问题要求限时进行整改,并由纪检、组织、审计部门联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课题组
                    课题组组  长:徐森鸣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课题组负责人:应  祥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
                    成        员:杨坚平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李志强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副科级组织员
                                                     200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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