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组字〔2008〕54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团委,龙虎山风景区管委会组织部、团委,鹰潭工业园区党政办、团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赣组字〔2007〕116号)文件要求,坚持党建带团建,巩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促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建带团建,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发展,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增长点,大量流向非公有制企业的团员青年,日益成为壮大非公有制企业、推进鹰潭超常发展的生力军。我市各级党团组织认真落实“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部署,不断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还存在覆盖面不广,建团率不高,进展缓慢,团组织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因此,全市各级党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力争在组建数上有大的突破,在覆盖面上有大的拓展,在作用发挥上有大的提升,为进一步组织、引导、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团员青年,夯实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促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建带团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扩大团组织覆盖面,增强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青年的能力,推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取得新突破。
(2)目标要求:力争在2008年实现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指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或50至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以上)100%独立组建团组织;规模以下但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要80%建立团组织,使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建覆盖率有明显提高,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团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步骤和内容
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集中行动从2008年6月开始,到2008年底结束,大体分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6月)
1.制定调查摸底方案。明确调查摸底的对象、方法和步骤,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强化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确保调查摸底工作全面、细致、有效地开展。
2.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成立调查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调查,准确把握所辖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和团员青年群体的分布情况,特别要重点摸排所辖区域内所有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规模以下但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基本情况,确保无遗漏。
3.整理分析摸底情况。汇总各类资料,建立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规模以下但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台帐,为开展团组织组建工作打好基础。并于6月底前将《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摸底调查表》(见附表1)报送团市委组织部。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7月)
1.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党团组织要通过舆论传媒、工作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形成共识。
2.广泛开展动员。要花大力气,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与企业主的沟通交流,引导企业主转变观念,积极争取企业主的支持。同时坚持党建带团建,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建指导员”的协助,做好团组织组建工作。
3.运用典型引路。抓住重点,树立典型,积极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中好的典型和经验,以点带面,带动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尽快建立团组织。
第三阶段:集中组建阶段(2008年8月至10月)
1.制定组建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企业规模、团员数量、行业特点,制定团组织组建方案,包括团组织设置方式、隶属关系、团组织负责人的选拔等内容。
2.加大组建力度。一是突出重点,灵活建团。重点抓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坚持“分类指导,抓大带小,以小促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工作原则,采取建、联、挂、靠等形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组建团组织。二是及时接转团员的组织关系。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到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或挂靠的团组织。任何地方、任何单位不得以团组织关系迁出为理由,侵犯团员在原地、原单位的正当利益。三是要把企业法人代表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和青商会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先期工作重点。对暂不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先行建立青年社团或青年联谊会等组织,逐步渗透,扩大影响,待条件成熟后,再建立团的组织;对生产呈季节性变化、人员流动性较大的企业,一般可在年度内保留团组织的建制,再巩固团的组织,开展团的活动。四是选派“团建工作指导员”。确保每个要建团的非公有制企业都有1名以上的“团建工作指导员”负责组建工作,既要积极支持帮助企业组建团组织,发展团员,又要指导企业团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对组建难度较大的企业,要逐个明确由各县(市、区)或基层团委负责人挂帅、团建工作指导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指导企业开展团建工作。
第四阶段:规范建制阶段(2008年11月)
1.理顺隶属关系。坚持“属地为主、行业为辅、条块结合、分层分类”的原则,合理确定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隶属关系,确保有效管理,促进工作开展。一般情况下,规模大、影响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可由各县(市、区)团委直接管理;专业性强、行业特点明显的,可归口行业管理部门或协会团组织管理;工业园区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原则上由园区团委直接管理。
2.强化管理体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切实做好已建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巩固工作,避免出现“边建边瘫”的情况。要把团员发展和流动团员管理作为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团员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一头抓增大队伍,一头抓防止流失。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不断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努力探索一条“发现、选拔、培养、培训、使用、激励”的非公有制企业团干部管理体制,把政治坚定、组织协调力强、热爱团的工作的优秀青年党员和团员选拔到团的领导岗位上来。引导企业团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健全团的组织运行机制,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团的活动,把企业的团建工作与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等有机结合起来。
3、建立帮建制度。组织工作出色的市直属团委与新建的非公团组织结为帮建对子,在团建业务、工作方法、团员教育、制度规范等方面给予帮助与指导,促进共同进步。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2月)
1、自查申报。各县(市、区)团委要对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进行自查,在12月中旬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团市委组织部。
2、检查验收。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将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一是检查团组织组建完成情况,是否实现工作目标。二是了解“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情况,是否做到组建一个、巩固一个。
3、限时整改。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责成限期整改,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考核各地区各单位党建、团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以上五个阶段的工作不能截然分开,必须有机结合,统筹进行。五个阶段的工作结束后,各地区各单位还要认真进行“回头看”,不断巩固已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不足。一旦发现应建而未建团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千方百计组织攻坚,确保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组织和领导
1、建立健全团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把推进团组织组建工作作为继续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推进固本强基的重要措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支持和帮助团组织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各级团组织要负起具体责任,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层层抓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团建任务,做到不降标准,不打折扣,不拖进度。团市委将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指导组,到各县(市、区)进行具体指导。
2、注重分类指导,积极培育典型。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要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情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优化团的组织设置,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找准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与党建工作、企业发展的结合点,通过富有成效的品牌活动,提升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提高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水平。
3、加强工作督促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要建立工作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工作落到实处。团市委将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月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团委于每个月30日前将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组建情况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将不定期通报各地区各单位组建工作进展情况,并将组建工作作为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4、各县(市、区)要按通知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活动实施情况要及时报送团市委组织部。
附件: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摸底调查表
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鹰潭市委
2008年5月28日
附件:
全市非公有企业摸底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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