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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 更新时间:200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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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龙虎山景区党委组织部,鹰潭工业园区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驻鹰有关单位党组织:
  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
            2008年10月6日
 
 
 
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切实改进和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议事决策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2008年工作要点》中关于“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等制度”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都应最大限度地,以适当方式向广大党员和群众公开,以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我市“四大一新”发展战略,打造独具鹰潭特色的经济“小巨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具体,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党务公开的重点包括七方面内容:(1)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2)本地、本部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3)本级党组织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策、政策、规定情况;(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5)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7)党员群众关注、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要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统筹起来考虑安排,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其他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党组织和各自的职责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既不能照搬照抄,搞“一刀切”,也不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细化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一)市、县(区)委公开的内容
  1、建章立制方面。主要包括:全委会和常委会职责;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分工等。承办单位:市、县(区)委办公室
  2、履职尽责方面。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报告;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的办理、落实情况;一些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安排部署及其进展情况等其他需要公开事项。承办单位:市、县(区)委办公室
  3、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学习内容;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情况;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情况;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等。承办单位:市、县(区)委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4、干部人事方面。主要包括:领导干部推荐、提名的条件和程序;干部考察预告、任职公示;对重要干部的票决结果;干部任免情况;后备干部情况;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承办单位:市、县(区)委组织部
  5、廉洁自律方面。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求,主要包括:班子成员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家属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礼品礼金情况;出国(境)和跨省旅游、考察情况等。承办单位:市、县(区)纪委
  6、党的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基本情况;开展党内各类争先创优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落实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承办单位:市、县(区)委组织部
  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市、县(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公开的内容
  1、党组的职责、议事规则及组成人员的分工等。
  2、年度重大工作安排;对重大问题作出的决策、决议、决定等。
  3、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学习内容;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情况;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情况;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等。
  4、廉洁自律方面。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求,主要包括:班子成员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家属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礼品礼金情况;出国(境)和跨省旅游、考察情况等。
  5、市、县(区)委要求办理的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等。
  6、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乡镇、街道党(工)委公开的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工作分工及岗位目标年度考核情况等。
  2、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对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措施等。
  3、基层党建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年度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安排及经验做法;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情况;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4、作风建设方面。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干部学习情况;领导干部述职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对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及分工等。
  2、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等。
  3、“三会一课”制度及落实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发展党员公示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先进典型评比表彰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4、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学习情况;领导干部述职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对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5、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五)村(社区)党组织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及分工等。
  2、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上级党组织决策、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3、“三会一课”制度及落实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发展党员公示情况;党费收缴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评先评优情况;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制、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方案及落实情况。
  4、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其他领域党组织(如新经济组织党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可参照上述有关内容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类型、程序、形式和时间
  (一)类型:党务公开分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类型。法定公开是指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二)程序: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等程序进行。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必须经过审核,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党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有些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三)形式:党务公开的形式应多样、方便、实用。要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对社会公开的,市、县(区)委,政府,人大,政协可通过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互联网站等渠道公开;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有条件的也可以通过上述渠道公开,但必须在单位人员集中、比较醒目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党务公开栏,或结合政务公开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栏的版面设计应因地因事制宜,力求多样、灵活、实用。
  (四)时间:党务公开的时间必须经常、动态、及时。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纪委协调监督、党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的要求,建立健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组织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协调,加强对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党组织关系在地方且实行垂直领导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由当地党委负责指导,上级主管部门协助配合。
  2、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党务公开工作中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指导的作用。各单位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有关措施的落实。要在党务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强化制度建设。各级党组织要保证党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群众满意的党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市党务公开工作水平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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