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组字[2007]62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村建办,龙虎山景区党委组织部、村建办,市工业园区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帮扶农村工作。现将《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帮扶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
中共鹰潭市委村建办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帮扶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大一新”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三三工程”提升市级党委组织部门工作水平的意见》(鹰组发〔200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进一步开展企业帮扶农村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理解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明确意义。帮扶农村是时代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新中国成立以来,举全民之力优先发展工业,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新中国政权的稳定、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进步奠定了牢固的物质基础。这其中,广大农民群众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和无私的奉献。当前,农民仍然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有一部分还较贫困;农业仍然受自然条件等因素的限制,需要更多的投入;农村仍然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不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就是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举措。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生力军,个私民营企业在我市已占举足轻重的地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特别是组织企业参与帮扶农村、反哺农业,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农民的期望;既是弘扬中华民族济困扶弱传统美德的体现,也是广大民营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需要。各级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都要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帮扶农村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实际行动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继续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参与村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鼓励个私民营企业不分行业和性质,不论大小,各尽所能,积极参加帮扶活动,以城带乡、以工补农、以富助贫,通过有规模、有目的的帮扶活动,把反哺农业落到实处。同时,通过帮扶活动,密切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达到城乡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解决城乡二元分割、反差过大的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早日实现城乡和谐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3、总体目标。以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目标作为帮扶工作的平台,通过努力,完成我市新农村建设任务,并形成社会各界帮扶农村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支持“三农”,促进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各项事业上新的台阶。
二、大胆实践,不断完善帮扶措施
1、安排帮扶的原则:一是逐步达到每个行政村安排一个行政事业单位或一个企业帮扶,未参加包村工作的中央和省驻鹰单位、国有企业都要安排新的帮扶点;二是个私民营企业按自觉自愿的原则参加帮扶工作。根据企业的实际,量力而行,就近就便,可以帮扶乡镇,也可以帮扶村组,还可以帮扶农户个人;三是支持和欢迎企业员工个人参加帮扶和献爱心活动,个人帮扶的成果也统计在帮扶单位业绩中。如个人不愿公开,则由村委会统计数据,由乡镇汇总并逐级上报。
2、开展帮扶的形式。企业帮扶农村按“自主自愿、方式自选”的原则,一是可以“人、财、物”扶助农村,以“项目、技术、信息”支持农村;二是帮助农村改善养老、交通、就学、就医、文化体育等公共基础设施,帮助建设农民新村,协助实施“三清六改四普及”工程;三是组织农民到企业务工,指导农户开展农产品加工及企业来料加工;四是指导帮扶点发展特色农业,壮大特色产业规模,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五是参与帮扶工作的单位和企业,要特别注意对农村老干部、老党员、孤寡老人、失学儿童、贫困家庭的帮扶,要采取有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总之,通过帮扶,使帮扶点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
3、完善帮扶制度。参与帮扶活动的单位和企业要了解帮扶点的情况,制定帮扶计划,在活动过程中不断完善帮扶措施,使帮扶工作卓有成效。克服临时观念和一蹴而就的思想,把帮扶农村作为党员干部、企业员工作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要动员党员干部和企业员工积极参与,扎扎实实为农村办实事、做好事。
4、建立帮扶台账。企业帮扶农村工作从2007年8月份开始,有关单位和参加活动的企业都要建立帮扶台账,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帮扶工作计划、年度目标和工作业绩及时报有关单位和组织部门备案。
5、努力实现双赢目标。企业帮扶农村是支持“三农”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和员工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有益方式。同时,在坚持自主自愿、双向选择(企业与农村、农户个人)的前提下,要力争做到双赢。一是通过参与帮扶农村活动,树立企业形象、建立企业团队精神;二是帮扶点可以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劳动力,村民得到劳务收入;三是企业可以在帮扶点建立原材料种植、生产、加工基地等。通过各种双方优势互补、相互依存的帮扶活动,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从而保证帮扶活动能深入持久,充满活力。
三、齐心协力,确保帮扶活动扎实开展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企业帮扶农村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村建办分别负责组织市、县(市、区)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参与帮扶活动,个私民营企业分别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村建办协调当地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村建办和有关主管部门都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经常通报交流有关工作情况,加强相互联系和协调。
2、经常检查,定期考核。各单位要根据帮扶工作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帮扶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切实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做好帮扶工作。帮扶农村工作一般每年考核一次,由组织部门、村建办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3、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参与帮扶。企业帮扶农村活动牵涉到方方面面,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制定相关措施、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个人积极参加帮扶农村活动。特别是帮扶乡镇、村组和农民个人的资金、物资、项目等在税、费方面给予减负照顾;有关单位在安排资金、设备、项目、活动等有关工作时要向农村一线倾斜。 4、树立典型,全面宣传。帮扶活动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对成绩显著,开展帮扶活动有声有色的企业和个人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三农”、共同帮扶农村的良好氛围。 |